我婆婆目前一人住屏东。
我们夫妻婚后和娘家的爸妈一起居住,因为现在没有能力买房子。过阵子想等若房价有下跌想要在台北市购屋。而近几天娘家爸妈和我说要拿一些钱出来给们夫妻赞助买房子的头期款。
我们娘家目前是住公寓的5楼并加盖6楼,我担心未来娘家的爸妈老了爬楼梯吃力,所以我自已盘算(还没和先生商量)既然爸妈拿钱给我们,我想未来买大楼有电梯的住宅,然后接娘家的爸妈同住。
但问题来了,我婆婆她完全没能力供应我们夫妻买房子,每个月还要我们付生活费给婆婆。但是娘家爸妈帮我出钱买房子,而婚后都是娘家爸妈帮忙我们许多,所以娘家爸妈提要给我一些钱来付头期款,自然而然的我就会想接娘家爸妈过来住。毕竟他们有出钱帮忙,我还是要照顾娘家爸妈。
我先生可能也想要接我婆婆过来住,但是不可能婆婆和娘家的爸妈住一起,我也不想要这样。我该如何做好?我心裏在想是我娘家爸妈出头期款让我们买房子,然后接婆婆来居住?这样合理吗 ? 然道结婚了完全都应以夫家为主吗?那我宁愿不收娘家爸妈给的钱,因为太对不起他们。请妈妈们和我分享想法好吗?我没有很多钱可以买上下二层的房子该怎么办?
我该如何和先生表明我想要接娘家爸妈过来住的想法?但婆婆那我该如何开口和她说钱是我爸妈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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